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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中淳高科会魔术!凭空变出数百名员工!

近期,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淳高科”)递交了招股说明书,拟在上交所主板IPO。 本次IPO,公司拟募集资金7.88亿元。 其中,有3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IPO日报发现,公司招股书出现了数据“打架”的情况。同一时间节点的统计结果,员工人数居然相差数百人。除此之外,中淳高科的大客户较为分散,还在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问题上频频被罚……


【资料图】

来源:官网

净利“腰斩”

中淳高科的主要产品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和管片。其中,混凝土预制桩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之一,建筑业是混凝土预制桩行业的直接下游产业。混凝土预制桩被广泛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利、市政等行业的基础工程。2020年-2022年(下称“报告期”),公司来自预制桩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85%、93.47%、89.44%。

随着近年来大环境影响以及建筑行业增速的不稳定,公司的表现似乎也在走下坡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明显下滑,分别为16.39%、10.81%和11.80%。中淳高科表示,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到上游的钢材、水泥等原材料价格变动以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共同影响。同时,公司称若未来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而产品市场价格没有同步上涨,则主营业务毛利率有可能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实际上,近几年公司的盈利能力已经大打折扣。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6328.21万元、338061.34万元和340541.73万元,增速放缓;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在2021年骤降一半以上,分别为21744.13万元、9745.98万元和10918.36万元。报告期内,中淳高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5.89%、10.54%和10.46%。

需要注意的是,预制桩行业涉及的间接下游包括预制桩产品的最终使用方,相关产业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政工程等。招股书显示,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协会数据,2021年公司预制桩产量在国内预制桩行业排名前三。

不过,在产量上排名前三的中淳高科,大客户较为分散。报告期内,中淳高科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仅为21.24%、21.17%和15.53%。

在此背景下,IPO日报发现,中淳高科现有的大客户并不能让公司“高枕无忧”。

报告期内,除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其他大客户都像坐过山车一般来来去去,时有时无……

比如,2022年中淳高科的第一大客户浙江万坚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该公司与中淳高科在2020年没有交易,在2021年也未名列公司前二十大客户名单。与之情况相同的,还有2022年的第三大客户浙江鸿晨建设有限公司。

凭空出现的三百人

在介绍员工基本情况时,招股书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991人、2326人和2379人。这里显示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人数1991人,2021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326人。

然而招股书在披露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时,公司的在册员工数却出现了不同。2020年和2021年年末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2326人、2244人。与前文披露数据相比,分别增加了335人、减少了82人。

同一时间节点,为什么公司披露的数值有如此大差距?公司里凭空多了或少了335个人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公司平白为240人实际缴纳社保也不简单。那么,招股书“数据打架”究竟是为何?

补血、还贷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邱风雷和邱淑君夫妇。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92.39%股份,分别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也就是说,中淳高科实际上是一家“夫妻店”。

本次IPO,中淳高科拟募集资金7.88亿元。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节能环保型预制桩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年产150万米节能环保预制桩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环保预制桩生产线技改项、模具更新及模具维修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从金额上来看,将有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约占本次IPO募资的38%。

近四成募资额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究竟公司的负债情形如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21%,银行借款余额为55357.0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48433.66万元,利率为3.10%至5.20%。招股书表示,公司产生上述借款主要是因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建设厂房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借款的还款期限主要为1年以内。也就是说,本次IPO募资成功与否,对于公司非常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中淳高科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问题上频频被罚。

2022年9月26日,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中淳(中淳高科子公司)分别出具了沪0116环罚[2022]77号、沪0116环罚[2022]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上海中淳因单位停车场地块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水泥浆固化物、棉绳等),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问题,处以罚款37.90万元;针对上海中淳因将废砼料交给吴世勇处置利用(制砖),未对吴世勇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问题,处以罚款19.00万元。

2022年8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淳管理则被宁波市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因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被挪用、损坏处罚款15万元;因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未保持完好被处罚15万元。

记者 褚念颖

版式 佘诗婕

编辑 吴鸣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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